移工於聘僱許可期間返鄉探親假別,應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勞動契約約定辦理,移工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返鄉。倘若以特別休假返鄉者,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,如請事假返鄉者,事假期間雇主得不給工資。
為了減輕高齡或失能家庭的負擔,勞動部去年10月放寬了聘僱外籍看護的條件。只要連續使用長照2.0服務超過半年,或有輕度失智症或特定中重度身心障礙,即可直接聘用外籍看護,無需提供巴氏量表失能證明。這一變動被視為便民之舉,然而,近期國民黨籍立委進一步提議,讓80歲以上長者以及癌症二期以上的70至79歲患者無需醫療評估,也能直接聘請外籍看護。這一提案引發了社會討論,究竟此舉是便利還是潛藏隱患?
勞動部近日推動「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」(外展看護),為有照顧需求的家庭提供臨時性照顧服務。該計畫由勞動力發展署送審,並在5日的勞動基準諮詢會上獲得通過,規劃將這些照顧人員納入勞基法第84-1
2024家庭外籍看護申請懶人包,薪資、補助、申請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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